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

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要求

作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4-29 阅读31431次

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要求

一、购房补贴申请人提交主要材料

1、《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认定申请与住房补贴申请同时提供者,由受理部门在认定通过后打印认定书,并放入住房申请档案袋内)
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校验原件,请每项分别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在申报系统相应栏目上传,6-9项传在“其他”一栏内。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户口提供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外籍人士提供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的、离异、丧偶后未再婚的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格式详见申报系统首页-帮助中心-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常用表格)。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若申请人、配偶属离异后再婚的,另需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若申请人、配偶属丧偶后再婚的,另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本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
(2)申请人离异后未再婚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并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3)申请人未婚的,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4)申请人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同时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5、在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证明或与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申请人应任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原件(半年以上并加盖社险部门章)。以“在杭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为条件的,还需提供《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
7、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关系证明。(选填,在户口簿无法证明关系的情况下,可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8、申请人或配偶属驻杭部队转业(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队住房情况证明原件。(选填,配偶属驻杭部队现役军人的,由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申请人、配偶属驻杭部队转业军人的,提交《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表》。)
9、批地建房份额证明原件。(选填,申请人原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原)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以上材料,装入专用的档案袋,填好《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收件单》(格式见附件),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由用人单位收件人签名后与相关材料原件提交受理部门。

二、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人提交主要材料

1、《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认定申请与住房补贴申请同时提供者,由受理部门在认定通过后打印认定书,并放入住房申请档案袋内)
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校验原件,请每项分别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在申报系统相应栏目上传,6-9项传在“其他”一栏内。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户口提供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外籍人士提供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丧偶后未再婚的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格式详见申报系统首页-帮助中心-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常用表格)。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若申请人、配偶属离异后再婚的,另需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若申请人、配偶属丧偶后再婚的,另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本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
(2)申请人离异后未再婚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并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3)申请人未婚的,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4)申请人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配偶的夫妻关系,同时填报《未婚申明具结书》。
5、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申请人应任法定代表人并提供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6、《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原件(在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并加盖社险部门章。
7、未成年子女与申请人关系证明。(选填,在户口簿无法证明关系的情况下,可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8、申请人或配偶属驻杭部队转业(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军队住房情况证明原件。(选填,配偶属驻杭部队现役军人的,由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申请人、配偶属驻杭部队转业军人的,提交《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表》。)
9、批地建房份额证明原件。(选填,申请人原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原)属本地农业户口的(包括农转非)的,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地建房份额证明。)

以上材料,装入专用的档案袋,填好《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收件单》,贴在档案袋封面上,由用人单位收件人签名后与相关材料原件提交受理部门。

附件: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收件单/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160503/20160503182534_332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