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

关于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关人才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

作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9-17 阅读38184次

 

关于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关人才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

杭委人办20192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1942号)有关人才政策,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于企业人才享受四项待遇

1、政策内容对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根据纳税规模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岗位的人才名额,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购买首套住房、参与车牌竞价给予补贴等待遇。其中人才的中国籍子女,要求入(转)义务教育段学校或幼儿园,享受杭州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县(市)、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转)学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段学校或幼儿园就读,要求转入或报考我市各类高中,具有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资格;车牌竞价补贴最多不超过3万元。取得的人才名额两年内有效。

2、资格条件: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年分档给予若干个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名额享受相应待遇。第一档为纳税1亿元(含)-3亿元,每年给予10个名额。第二档为纳税3亿元(含)-5亿元,每年给予15个名额。第三档为纳税5亿元(含)以上,每年给予20个名额。对西部区、县(市)年度缴纳税收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个、10个名额的倾斜支持。

3、办理渠道:每年1季度杭州市税务局出具上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及西部区、县(市)缴纳税收2000万(含)以上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牵头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申请办理。钱塘新区参照区县(市)执行。条件成熟时实现在线办理。

4、业务流程:市税务局向市经信局出具上年度缴纳税收1亿元(含)以上及西部区、县(市)缴纳税收2000万(含)以上企业名单;市经信局牵头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请人员如实填写《杭州市企业确定享受待遇人才申请表》,经所在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负责汇总并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名单信息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同时将相关信息交互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并办理享受相应待遇。

5、所需材料:

1)《杭州市企业确定享受待遇人才申请表》(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具有职称、职业资格等级的技术岗位人员提供)。

6)企业出具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6、责任单位:杭州市经信局

7、政策解释:杭州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571-85257035

二、关于制造业企业人才分类认定

1、政策内容:对年度缴纳税收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企业高级技术及高级管理人才,可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

2、资格条件:对年度缴纳税收5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管理及技术人才,可按现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企业管理及技术人才标准认定,同时,增加按工资性收入标准划分认定为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指董事长、总经理),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B类人才。任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等),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C类人才。企业中层正职管理和技术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D类人才。其他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在50万元(含)以上的,认定为E类人才。

3、办理渠道:认定工作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进行。

4、业务流程: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上述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申报单位税收缴入地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审核部门,并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市经信局对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负责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报送批准部门。批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经人才认定后,即可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

5、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杭州参保人员可在系统中自动点击上传)。

3)劳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4)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及申报单和企业出具的任职证明。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6、责任单位: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经信局

7、政策解释: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571-8516775885066393851638990571-85257035

三、关于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落户

    1、政策内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可直接落户。

2、资格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学历及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3、办理渠道: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4、业务流程: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或本人网上实名认证登录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核验原件领取审批结果,不允许代办)。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5、所需材料

1)最高学历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投靠或随迁所需材料:投靠或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6、责任单位:杭州市公安局

7、政策解释:杭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户籍管理大队,联系方式:0571-88898559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落户,发现违规行为记入人才引进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视不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四、经我市分类认定的外籍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可不落户直接享受购(租)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车辆上牌补贴等待遇。

附件:

杭州市企业确定享受待遇人才申请表

申报企业经办人: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民族

籍贯(国籍)

政治面貌

总部名称

总部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

在杭详细地址

个人行政职务

任现职时间

技术职称

公司内部

资格取得时间

国家通用

职业资格

资格取得时间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曾获最高荣誉或奖项

户籍所在地

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固定期限

社保缴纳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申请内容

人才落户

子女入学

购买首套住房

车牌补贴

申请人手机

邮箱

本人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章)年月日

单位意见

同意申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区、县(市)

行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市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